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满唐春 444 珠联璧合(二合一)

444 珠联璧合(二合一)

小娘拿着一碗刚刚弄好的羊肉汤面朝刘远的房间慢慢走去,而此时,刘远房间的蜡烛还没有吹熄,灯火通明,那雕花的窗前,映着刘远那忙碌的身影,好像在愤笔疾书呢。【品-文-吧】

轻轻推门进去,刘远还在专心致致地写着什么,就是小娘进去了,还浑然不觉。

“师兄,现在都是二更了,你怎么还在写,快点休息,明天再弄吧。”小娘一脸心疼地说。

先是招呼那些老将军到半夜,本应很累的了,刘远只是让杜三娘替他来了一个香艳的按摩,然后抖擞精神,就开始为快要出版的长安报撰写文章,一写就写到大半夜,小娘一个人也睡不着,不顾刘远的劝阻,坚持在一旁陪着刘远,估计师兄的肚子饿了,贤惠的小娘马上亲自下厨替他下了一个面,垫巴垫巴肚子。

刘远放下笔,揉了揉眼晴,随口应道:“快了,等我写完这篇文章,马上就睡。”

“那你先吃,吃完再写吧。”

“不了,我不饿,你吃吧。”刘远正在到关键处,暂时还不想吃东西。

小娘的坐在刘远对面,嘟着小嘴,一动不动盯着刘远,可怜巴巴地说:“师兄,是不是小娘做的东西不合你的胃口了?”

一个小美女,就这样盯着自己,还怎么写啊,听小娘的意思,好像自己还嫌弃她一般,刘远连忙放下笔,一脸正色地说:“哪有?我最喜欢就是吃小娘煮的东西,刚才只是觉得热而己,好吧,我现在马上吃。”

这个小妮子,一直在陪着自己,把黛绮丝还有丫环打发休息,自己照顾刘远,现在虽说锦衣玉食,随便叫厨子或厨娘下厨就行,可她就是喜欢亲自给刘远做好吃的,这不是一碗普通的汤面,而是小娘的一番心意,刘远自然不能辜负了小娘这番发自内心的情意。

“不热了,刚才我拿扇子扇凉了,现在吃刚刚好。”闻到刘远说吃,小娘刚才嘟起的嘴一下子笑了起来,眼睛也变得笑盈盈的。

当看她看到刘远大口大口地吃着自己亲手做的汤面,脸上终于露出会心、胜利的笑容。

真好,这一切,好像又回到在扬州时一起相依为命的日子,虽说那时没有锦衣玉食、没有前呼后拥,但是两人过得很充实,特别是刘远那瘦削的身躯一次次挡在小娘面前,替她遮风当雨,那种被宠爱和保护的感觉,真的很美妙。

看了一会,小娘随手拿起刘远写的东西,原来是一篇有关于战斗的文章,说是出征吐番刘远率领的镇蕃军和长孙冲率领的镇蕃军,两队人联合起来对付吐蕃兵,先是在峡谷中设伏,刘远部负责伏击,在谷中设下绊马索、埋伏好弓箭手、准备好巨石;而长孙冲部负责诱敌,诱敌深入,等吐蕃军进入伏击圈后,两者一起发动,把中了埋伏的吐蕃士兵变成瓮中之鳖,最后只是五百多人,全歼吐蕃军三千多人,大获全胜的故事。

其中长孙冲部作战犹为非常英勇,堵往吐蕃军逃跑的路线,担当歼敌主力,面对吐蕃军时大发神威,一边吼着“死战”的口号,一边奋死杀敌,其中游击将军长孙军最为出彩,他作战非常英勇,一箭就把吐番的千户长射翻坠马,还身先士率,斩首数十人,那威风凛凛的明光铠被吐蕃人的血染成红色.......

那文章的语句写得通俗易懂,场面的描写、人物的表情、内心的刻画等等都很到位,虽说少了文采,但是代入感很强,读了有一种让人沉浸于其中,好像亲身在战场上目睹一样,当小娘看到一个大唐的伍长身中了二刀,肚子被划开,鲜血流了一地,边肠子都流出来了,可是他死战不退,一边高呼着“死战”的口号,一边冲去,又杀了二个吐蕃军后,这才慷慨赴死时,小娘的眼圈都红了。

感动得好想当场哭出来。

“小娘,你觉得怎么样?”这时刘远端着那碗汤面,一边吃一边问道。

“好,写得太好了,我看到都感动得要哭了,师兄,这,这是真的吗?”小娘眼里己经有了泪花。

真是一下多愁善解的好女孩,看文章也感动得稀里哗啦的。

这下行了,刘远心中暗暗一喜,今晚要写的,就是以出征吐蕃为主题,写一些英雄人物故事,刘远思索了一会,最后决定,中那么出彩,不过文章这回事,源于生活,高于生活,人都慷慨赴死、宁死不降了,刘远自然不能贬损他,反而要突出他的光辉形象,所以把大部分的功劳都归在他头上,那私卫杀的人头,也算在他头上,这样一来,长孙冲当然极为出彩。

递给她,笑着说:“公主,先看看这篇文章,然后再说说你的感想。”

“好”李丽质说话还是那么简单明了。

李丽质一看,先是楞了一下,眼中出现惊讶的神色,因为她看到,这是描写己阵亡大表哥的英雄事迹,接着忍不住往下看下去,一看就不可收拾,一口气读完,读到紧张激动处,那玉手都握起了拳头。

看完后良久,李丽质松了一口气,点点头说:“写得真不错,虽说写得有点白,但是行文如流水,读起来很流畅,不知不觉好像代入了情场,好像在现场旁观一般,平凡中流露着不凡,不过”

李丽质扬了扬手里那份稿子说:“刘远,你所写的,会不会夸张了?几百对几千,还是全歼,而我也了解我大表哥,一介文弱书生,你说他一箭把吐蕃大将翻下马,手刃数十敌首,以他的能力,很难做到这个吧,你写得是很好,但这样,会不会是有煽情的情分了?”

这妞不简单啊,这样都看出来,像小娘看完,只觉得那长冲将军了不起,是大唐的英雄,直接封他为偶像,而李丽质感动之余,还提出自己的想法,不被刘远笔下的文字迷惑,说明她很善于思考问题。

刘远解释说:“所有的故事,都是来源于生活,又高于生活,的确,这文章是夸张了一点,而长孙兄,的确没书中那般英勇,但他在战场上的确非常英勇,舍生忘死,宁死不降,这点我都很佩服他,至于手刃几十人,我想公主要弄明白一个件事,就是有职位的武将,可以携带不同数量的私卫上战场,而私卫所立之军功,也会记得他们的主子头上。”

“所以说,只杀了几十人,那还是少的呢。”

“哦,原来是这样。”李丽质点点头,表示理解。

刘远指着那份稿件说:“公主,我想在刊出来前,听听长孙大人,也是你的舅舅对这篇文章的看法,若然他没有意见,我们再放刊登出去。”

“这件事好办,交与我就就行,我派人送去给舅舅过目。”

“这样太好了,有劳公主。”刘远高兴地说。

谈完了那出征故事的事,刘远又指着着自己设计好的版式和栏目,什么广告位、情感天空、精彩故事、最新消息、咬文嚼字、千奇百怪、故事连载等专栏介绍给李丽质知道,听得李丽质连连点头,不时叫好。”

“对了,刘远,刚才你说找本宫有事,不知找我有何事?”

刘远点点头说:“我准备写一个故事连载,但是我只想说,想找一个文笔好的人替我记下,还想公主推荐一个。”

一个说,一个写?

“哦,有什么要求?”

“也没什么要求,就是我说,他写,主要要写得简单明了即可,对了,为人还要老实。”刘远很坦白地说:“不瞒公主,小的自小家贫,送送去做学徒,没有上过私塾,很多基本的东西也不明白,所以想找一个人来帮我,这样一来,我只需要检查一下就行,也可以抽身做其它的事。”

哦,原来是这样。

李丽质眼珠转了二下,然后笑着说:“刘远,也不用找别人了,就由本宫来执笔吧。”

刘远吃惊地说:“什么?公主你?”

堂堂一个公主,竟然替自己执笔?这样使唤公主,好像不好吧?要是李二知道,会不会又迁怒于自己?

“怎么?信不过本宫的文笔?”

“不是,不是”刘远摇摇手说:“只是怕公主受委屈了。”

李丽质笑了笑,压低声音说:“丽质最喜欢就是听故事了,一边听故事,一边记下,让别人都可以看到本宫的文笔,这一直是我的心愿,还请刘将军成全。”

原来想出名,刘远一下子明白了,一看到别人读自己的文章,内中肯定很满足,没想到李丽质也有这种喜好,也许,因为她是女儿身,就是空有才华也只能烂在心中,现在有机会,自然想露几手,满足一下自己的虚荣之心。

“有公主执笔,那敢情好,刘某求之不得。”

这样也好,又省下一笔开销,和这样一个大美女合作,还是心有默契的那种,刘远自然是求之不得,也可以说是珠联璧合。

男女合配,干活不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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