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命理探源【译注】 戊土六则(二)

原文:

六十四岁交壬运,与用神之水共表同情。此乃生平最得意之运,惟细按之,只有乙巳丙午两年精神焕发、名业崇隆。到六十六岁丁未年,丁壬化木,水失效力。巳午未全,火势愈烈。如是而欲免灾戾,恐不可得。能越夏秋,则晚景黄花,又堪玩赏也。妻二氏,子三枝。

译文:

六十四岁交入壬运,和用神壬水(属性)一致(相互助益)。

这是一生当中最得意的大运,只是仔细推究,只有乙巳、丙午两年精神振作、名声事业崇高。

到六十六岁丁未年,丁壬合化为木,水失去了效力。

巳午未(三会火局)齐全,火势更加猛烈。

像这样想要免除灾祸,恐怕做不到。

如果能越过夏秋(季节),那么晚年就像菊花一样,又值得观赏了。

有两位妻子,三个子女。

注解:

“共表同情”指大运五行与用神五行属性一致,相互助益。

“丁壬化木”指丁火与壬水合化为木,使壬水失去调候作用。

“灾戾”指灾祸。

“晚景黄花”比喻晚年生活像菊花一样有韵味。

“妻二氏,子三枝”指有两位妻子、三个子女。

此段分析晚年大运、流年的吉凶及婚姻子女情况。

原文:

(为某孀妇推)

丙辰 戊子 己酉 丁丑

辰 甲 命 安

七六 五四 三二 十初

九九 九九 九九 九九

丁丙 乙甲 癸壬 辛庚

巳辰 卯寅 丑子 亥戌

戊土以辰支乙木为夫星,以酉支辛金为子星。今木居墓地,而得命宫甲辰助之。金占提纲,而得丑年合之,似可以夫兴子盛言也。

译文:

(为某孀妇推算命理)

命造干支为丙辰、戊子、己酉、丁丑。

相关对应为辰、甲、命、安,大运等阶段为七六、五四、三二、十初,还有九九、九九、九九、九九,以及丁丙、乙甲、癸壬、辛庚,巳辰、卯寅、丑子、亥戌。

戊土以辰支乙木作为夫星,以酉支辛金作为子星。如今木处于墓地(辰为乙木的墓地),却得到命宫甲辰的辅助。

金占据月令(酉为金的月令),又得到丑年的合助,似乎可以用丈夫兴旺、子女昌盛来描述。

注解:

“夫星”“子星”指代表丈夫、子女的五行星曜(乙木为夫星,辛金为子星)。

“木居墓地”指乙木所在的辰支是其墓地(命理中“辰为乙木之墓”)。

“命宫甲辰”指命宫干支为甲辰,甲木可助乙木(夫星)。

“金占提纲”指酉金为月令,提纲指月令,主季节之气。

“丑年合之”指丑与酉合金,助益子星辛金。

此段分析命局中夫星、子星的表面助力。

原文:

孰知命宫之甲与月干之己化土,己失木之作用。丑酉合金,与木为仇,不能视之为子。因此,夫难偕老,子难成立。二十三岁前,犹可。二十四岁大运辛金,流年庚金,同来戕伐甲乙,不啻拉朽摧枯,此夫丧子夭之痛不禁而来也。

译文:

哪里知道命宫的甲木和月干的己土合化为土,已经失去了木(夫星)的作用。

丑与酉合金,和木(夫星)为仇敌,不能把(这样的金)看作子女。

因此,丈夫难以白头偕老,子女难以长大成人。

二十三岁之前,还可以。

二十四岁行辛金大运,流年庚金,一同来损伤甲木、乙木,如同摧折朽木枯草一样容易,这种丈夫去世、子女夭折的痛苦不禁就来了。

注解:

“甲与月干之己化土”指甲木与己土合化为土,使夫星乙木失去生助。

“丑酉合金”指丑与酉相合为金,金克木,与夫星乙木为仇。

“戕伐甲乙”指金(辛金、庚金)克木(甲木、乙木)。

“夫丧子夭”指丈夫去世、子女夭折。

此段揭示命局中夫星、子星的潜在妨害,推断婚姻与子女的不幸。

原文:

所幸日元土厚,堪胜水运。为人志坚金石,节凛冰霜。行看德播乡闾,名垂邑乘,可钦可敬。寿六旬外。

译文:

所幸日元戊土厚重,能够承受水运。

为人志向像金石一样坚定,气节如冰霜一样凛然。

眼看道德声望传播于乡里,名声留存于地方志,值得钦佩敬重。寿命在六十岁以上。

注解:

“日元土厚”指戊土作为日元,力量厚重。

“堪胜水运”指能承受水属性的大运(水可润土,虽克火但戊土厚能受)。

“乡闾”指乡里;“邑乘”指地方志。

“寿六旬外”指寿命超过六十岁。

此段肯定命主自身的品性与福寿。

原文:

(为某君之子推)

乙卯 戊戌 辛未 甲寅

未 辛 命 安

七六 五四 三二 十初

九九 九九 九九 九九

己戊 丁丙 乙甲 癸壬

卯寅 丑子 亥戌 酉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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