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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下王者 第802章 兵不厌诈2

兵不厌诈2

对于这个问题,小景觉得有必要解释一下。

蹴鞠又名“蹋鞠”、“蹴球”、“蹴圆”、“筑球”、“踢圆”等,“蹴”即用脚踢,“鞠”系皮制的球,“蹴鞠”就是用脚踢球,它是中国一项古老的体育运动,有直接对抗、间接对抗和白打三种形式。

蹴鞠流传了两千三百多年。它起源于春秋战国时期的齐国故都临淄,后来赵武灵王改革,推行“胡服骑射”,赵国人学会了骑马射箭。赵王经常带着其亲信骑着马出城闲逛,好不威风。一日,来到一树林,看到林中有野兔数只,国王金口一开,“抓活的”,遂兵分四路,合而逮之,不想惊吓之中,野兔横冲直窜,从马群的平缝中纷纷逃去,一无所获,众人摇头叹着。一谋士突然眼前一亮,上前献计“大王,这种围堵很有趣,我们不妨用球代替兔子,不出宫门便可天天玩之。”“好主意”赵王大加赞赏“这件事就交给你全权负责”。于是,足球运动便在中国诞生了。但当时还属于骑在马上运动,称之为“蹴鞠”。

秦统一六国后,蹴鞠运动一度沉寂。西汉建立后,又复兴盛。汉朝人把蹴鞠视为“治国习武”之道,不仅在军队中广泛展开,而且在宫廷贵族中普遍流行。《西京杂记》上就记载:刘邦当了皇帝之后,把父亲刘太公接到长安城的未央宫养老,吃穿用度极尽豪华,终日看歌舞伎乐。但他却并不满意,终日闷闷不乐。原来刘太公自幼生活在城市下层,接近凡夫走卒、屠狗杀牛之辈,工作之余的娱乐活动离不开斗鸡、蹴鞠。于是,刘邦就下了一道圣旨,在长安城东百里之处,仿照原来沛县丰邑的规模,造起了一座新城,把原来丰邑的居民全部迁住到新城,刘太公和刘温也迁住到那里。又开始“斗鸡、蹴鞠为欢”,这才心满意足。

到了西汉初年,蹴鞠也得到贵族阶级的喜爱。桓宽的《盐铁论》中说,西汉社会承平日久,“贵人之家,蹴鞠斗鸡”为乐,一般的人们也是在“康庄驰逐,穷巷蹴鞠”,古人居家旅行必备娱乐物。

雄才大略的汉武帝就很喜欢观看蹴鞠运动。《汉书》记载,汉武帝在宫中经常举行以斗鸡、蹴鞠比赛为内容的“鸡鞠之会”,宠臣董贤的家中还专门养了会踢球的“鞠客”。可见,在西汉时期,蹴鞠活动的社会面更为扩大了。

由于蹴鞠运动的兴盛,汉代还出现了研究这项运动的专著,汉代曾有人写了一部《蹴鞠二十五篇》,这是我国最早的一部体育专业书籍,也是世界上的盖思有以自广》诗中有“路入梁州似掌平,秋千蹴鞠趁清明”的诗句。

有比赛就有球星。当时以踢球出名的都是些什么人呢?如果你读的古书多,大概已经猜到了:恶少年。更出挑的是唐代的若干皇帝,例如唐文宗,常常爬上一个“勤政楼”去居高临下看人家蹴鞠和摔跤,这场景可真够讽刺的,比起列祖列宗,市井气重了不少。当然,也不只是他一个人如此,等到几代之后的唐僖宗,自己就变成了一个恶少年,亲自蹴鞠斗鸡,而唐代的末代皇帝昭宗被朱温逼迫着从长安搬迁到洛阳的路上,六军都跑光了,只剩下一批神策军或者恶少年出身的“打球供奉”跟着他,可见感情深厚。中唐以后的军队当中,本来就有不少是恶少年,平日间就在街上蹴鞠斗鸡赌博的。

蹴鞠在宋代获得了极大的发展。高俅因踢球而发迹,告诉了我们这样两件事:一是宋代的皇帝和官僚贵族是喜爱踢球的,有些人本身爱踢球,有些人爱看踢球。宋徽宗赵佶是个足球迷,他看了宫女踢足球后写诗道:“韶光婉媚属清明,敞宴斯辰到穆清。近密被宣争蹴鞠,两朋庭际再输赢。”《文献通考》介绍:“宋女弟子队153人,衣四色,绣罗宽衫,系锦带,踢绣球,球不离足,足不离球,华庭观赏,万人瞻仰。”上海博物馆藏一幅《宋太祖蹴鞠图》,描绘的就是当时情景。

宋代社会上还有了专门靠踢球技艺维持生活的蹴鞠艺人。据记载,北宋汴梁城和南宋临安城,在皇宫宴会上表演踢球的名手,就有苏述、孟宣、张俊、李正等;在市井瓦子里的踢球艺人,有黄如意、范老儿、小孙、张明、蔡润等。

宋代的蹴鞠和唐代的踢法一样,有用球门的间接比赛和不用球门的“白打”,但书上讲的大多都是白打踢法。所谓“脚头十万踢,解数百千般”,就是指踢球花样动作和由几个花样组成的成套动作,指用头、肩、背、胸、膝、腿、脚等一套完整的踢技,使“球终日不坠”。由此看来,宋代的蹴鞠,由射门比准已向灵巧和控制球技术方面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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